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名为“电力工业部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”,于1997年由原电力工业部以综技[1997]8号“关于批准成立《电力工业部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》的通知”的文批准成立,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大坝安全监测专业设计、施工、科研、运行管理、仪器生产制造等方面专家的作用,更好地开展大坝安全监测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。1999年由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电力[1999]27号“关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变更的通知”的文,更名为“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”。
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监测标委会”)归口管理部门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,挂靠单位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。根据《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》的规定,标委会每届任期五年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于2004年5月27日以中电联标[2004]60号文批复了“第二届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方案”,第二届监测标委会由36名委员和5名顾问组成,组成人员中含盖了设计、施工、运行、科研、仪器生产制造等方面的专家,在单位、人员、年龄组成上,作了较大的调整,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张秀丽总工程师任主任委员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张进平任副主任委员、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卢有清任副主任委员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赵花城任秘书长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汪毅任副秘书长。
监测标委会自1997年7月批准成立以来,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,在挂靠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大力支持下,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,经过全体委员、顾问、专家和标准参编单位的共同努力,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行业下达的标准制(修)订计划,并认真组织完成大坝安全监测专业相关标准项目的复审工作,开创了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,基本完成了“混凝土坝”、“土石坝”两大系列安全监测技术标准和“差动电阻式”、“钢弦式”、“电容式”、“光电式(CCD)”四大系列监测仪器标准的制(修)订工作,在多个方面填补了我国大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的空白。
2008年12月9日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授予监测标委会为“先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”的荣誉称号。
截止2008年底,监测标委会已累计组织制(修)订标准46项。其中已颁布的标准有24项,已报批的标准有8项,正在编制的标准有14项。正在编制的标准14项中,2005年批准立项经审查未通过的1项,2007年批准立项的5项,2008年批准立项的8项。
目前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归口管理有40个电力行业标委会和12个全国电力标委会,委员达1500余人。
截止2008年底,我国已颁布现行有效的电力标准共1489项(电力国标234项、电力行业标准1225项)。